歌曲写作中的对立统一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无处不在。歌曲写作的过程也必然是一个充满对立统一的矛盾过程,显然,如何解决好这些矛盾是写好一首歌曲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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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与曲

歌曲是文学(诗歌)与音乐的综合,歌词是指能唱的诗歌,词与曲之间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歌词离开曲调是一首优美的诗词,而曲调离开歌词则是一首优美动听的旋律,所以它们既能相对独立,又能协调地共存于一个艺术整体中,共同塑造一个完整的音乐形象。所以,我们在为自己喜欢的一首好的歌词谱曲时,一定要运用恰当的艺术表现手段,通过丰富的音乐语言,来准确地揭示歌词深刻的主题内涵,使歌词的内容借助旋律的渲染形象更加鲜明、突出,旋律的意境通过歌词则更加明确,因此,把握词与曲的艺术表现规律,处理好二者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二、主题旋律的发展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稍纵即逝,要想使听众对一个音乐主题加深印象,并使音乐形象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充实、丰满起来,以臻完整,得到一个集中、统一和完满的音乐形象,就必须发展主题,发展主题的关键是处理好重复与对比。

在歌曲写作中,重复与对比缺一不可。没有重复,歌曲的主题形象很难巩固,风格很难统一,写出的旋律从每个乐句看都有特点,但上、下句不连,一句一个味儿,东拼西凑,杂乱无章,试图在一首歌曲中把所有手法都用上,这样不仅浪费了一个好主题,也导致整首歌曲失败。同样,没有对比,歌曲的发展就缺乏动力,很难准确地表现丰富的内容。变化和对比能使乐思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能在更高层次上取得统一的效果,因此可以说,没有变化,没有对比,也就没有音乐的统一。一个好的音乐主题本身就是对比统一的产物,在旋律的发展手法中除了完全重复,其他的如变化重复、模进、变奏、承递、紧缩、分裂与综合,贯穿、引申等手法都不同程度地含有了对比成分,它们是在统一中的对立。所以,创作一首好的歌曲,在主题旋律的发展中处理好重复与对比二者的对立统一关系是至关重要的。

三、调性的布局

在歌曲中,有采用单一调性,也有许多作品出现种种调性变化,调性布局上有突出力度性的,也有突出色彩性的。采用不同的调性发展手法,有不同的效果差异,并结合其他条件作用于不同的内容表现。

我们在写作中要根据歌词的内容及情绪合理地进行调性布局,不能一味地追求调式色彩的新鲜,进行频繁的调式变化,也不能在该变化的时候又不变化。无论采用单一调式调性,还是多种调式调性,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对比和统一。如在四句式起、承、转、合乐段中,在“转”的位置,可以出现离调或调式交替,而在“合”的位置则回到原调形成完整统一的乐段结构。在二段式的乐曲中,可以采用单一调式,也可出现调式交替或转调,一般在乐曲结束时返回原调。但在主、副歌形式的二段式中,有时B乐段调式交替或转调后不返回原调,而是在新调上结束,两个乐段之间调式调性形成较大的对比,而在这里起统一作用的主要是歌词的回旋结构以及同主音大小调式主音的高度或是调式交替中相同的调高与音列。在三段式中,调式交替、离调、转调一般安排在中间乐段,前后乐段调性统一。所以在歌曲写作中,合理安排调式调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四、歌曲的结构

任何音乐作品都有与其内容相适应的结构形式,歌曲的曲式结构既受到歌词结构的制约,又有它自身的形成规律,对比统一是所有曲式结构的共同原则。所以在写作时,根据歌词内容的需要,设计、选用恰当的曲式结构,可以合理地安排音乐主题的呈示、重复、变化、对比、展开、再现、收拢以及高潮的出现;可以使音乐主题材料的使用更加集中凝练,从而使乐思的陈述更富于逻辑性,音乐形象更加鲜明。同时,在一定的曲式框架内进行写作,可以使歌曲的创作过程做到“有的放矢”“胸有成竹”,避免初学者易犯的旋律即兴随意、结构杂乱松散的通病,因此曲式结构是歌曲写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歌曲的结构中,除了合理地安排词与曲、主题旋律的重复与对比、调式调性的对比统一等外,还要处理好以下几对矛盾:

1.稳定与不稳定

稳定与不稳定含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调式中各音级在调式中的不同作用。调式中的主和弦构成音为稳定音级,其它的音级为不稳定音级,在稳定音级中只有主音上是最稳定的。因此,在歌曲写作中,除了乐段结束句的落音常落在主音上形成完满终止、给人以稳定感外,其它各乐句的落音大多落在其它不稳定音级或较稳定音级上,形成不稳定感,以推动音乐的发展,落在主音上时一定要慎重,不能有结束的感觉。二是指音乐的陈述类型,概括地分为稳定型陈述与非稳定型陈述。稳定型陈述一般用在乐曲的开始部分或结束部分,其特征是材料单纯、统一、完整,调性与和声明确,结构规整、匀称;而非稳定型陈述一般用在乐曲的展开部分或过度部分,其特征为材料片断化、零碎化,调性与和声呈不稳定功能,结构上不规整等。

2.收拢与开放

收拢与开放是指乐段的结束形式,一首乐曲中的某个结构单位始终在一个调性上,并在结束时形成完满终止,或虽有转调但又转回原调上形成完满终止,称为收拢性结构;反之,没有形成完满终止或是结束在新调上形成转调乐段都属于开放性结构。一般情况下,一首乐曲的最后终止部分,通常是用收拢性结构以求得稳定的结束,而乐曲的非终结部分,根据构思的需要及音乐材料的特点,可以用开放性结构以求得继续发展的动力或促成与下一个结构单位更紧密的连接于融合。

3.方整与非方整

方整与非方整是指乐段的结构,乐段中各乐句以几何级数呈等长的比例关系者,为方整性乐段,反之为非方整乐段。非方整乐段大多伴随着结构的扩充、补充或缩减。方整型乐段是典型的乐段结构形式,体现了一种对称的、平衡的美,听着有“成双成对”或“脚踏实地”的稳定感,而非方整乐段内乐句长短的变化给音乐带来了弹性和各种艺术表现的机会。

五、体裁风格

歌曲的体裁即歌曲的类型,不同的体裁具有不同的音乐特征,因而也有不同的表现功能,可表现不同的音乐情绪。歌曲的风格从广义来说主要指调式风格,所有文艺作品的题材内容,都通过一定的体裁形式表现出来。所以,根据题材内容选用合适的体裁形式及与之相适应的风格特征,在歌曲写作中也是非常关键的。

大多数的歌曲采用一种体裁形式,在统一的体裁风格中,通过音高、节奏、调式调性等各要素之间对比来发展音乐。而有些歌曲却在统一的风格特征中,同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体裁形式,体现了段落之间的体裁对比。如《唱支山歌给党听》,两端为抒情歌曲体裁,中段为叙事歌曲体裁,后来还兼有进行曲的特点;《山丹丹花开红艳艳》两端采用山歌风格的抒情歌曲体裁,中段则具有舞曲体裁的特点等。

总之,把握好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是歌曲写作的一个难点。只有在歌曲写作的教学中把对立统一规律注入教学,才能不断完善,写出好的歌曲。

参考文献:

[1]李秀林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高为杰,陈丹布编著.曲式分析基础教程.高等教育出

版社

[3]樊祖荫著.歌曲写作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

[4]朱敬修主编.歌曲写作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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